为深化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,深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,台州向公共服务项目过多过滥的证明材料“开刀”。近日,台州出台《台州市创建“无证明城市”实施方案》,提出打造“无证明城市”,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。
“到2019年5月底前,台州将建成‘无证明城市’。其中,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和主要公共服务事项将在2019年3月底前实现无证明,水、电、燃气、有线电视、银行、保险等公共服务单位的办事项目在4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。”台州市法制办主任彭永军介绍,目前台州已启动证明事项全面梳理工作,今年12月底前将确定清理范围。
什么材料可以减,什么材料不能少?按照实施方案,台州将从办事需求方、证明材料开具方以及审批机构等方面全面梳理,做到“法无规定”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,实现“法有规定”的证明材料无需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交的创建目标。即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,能够通过个人现有的证照证明的,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,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,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,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材料都将一律取消。
创建完成后,台州将在全市范围内形成“证明材料取消清单”和“证明材料保留清单”,其中保留清单将通过数据共享、部门协助、当事人承诺等方式,努力让群众和企业在办事过程中无需提交证明材料。
群众少证明、少跑腿,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少作为。台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表示,创建“无证明城市”是台州优化营商环境、提高公共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,行政机关要增强依法行政理念,共享数据,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,最终实现“无证利民”。